1.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负责受理本网站的举报,并本着“分级负责、归口办理、认真调查、严肃处理”的原则进行核查。

  2.根据举报反映的问题,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直接办理或督促有关地方、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承办。对群众反映的性质严重、内容具体、线索清楚的选人用人问题,立项督查、限期处结。

  3.经查问题属实的,依据有关规定,坚决纠正、严格问责;严重违反规定、已构违纪违法的,移交执纪执法机关处理。

  4.严格执行保密制度,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。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,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